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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 2017.03.14 古月

麻辣婶:如何从H1B到获得绿卡

H-1B工作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

 H1B是什么?


H-1B工作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

它允许美国雇主临时聘用从事“专业职位”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为美国的经济作出宝贵贡献。


H-1B签证为专业职业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在美国合法居住和工作机会,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美国的连续居住6年,并允许他们的配偶及子女(未满21岁),陪他们在美国合法居住(虽然他们的配偶及子女不能工作,除非他们得到自己的工作签证)。


在H-1B申请过程中,雇主为申请人,外籍员工为受益人。外籍员工个人不能为自己申请H-1B签证。

该外籍员工最低必须拥有学士学位或者同等学历。符合H-1B签证的职业通常需要专业化的知识,其包括但不限于:IT、建筑、工程、数学、物理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生物技术、医疗保健/医药、教育、法、会计、商业、神学、艺术、计算机、财务、会计、金融、市场营销、销售、招聘和电信。


H-1B签证一次签发可长达三年,还可以延长,一般情况下,H-1B有效期,即H-1B持有者在美国工作时间最长可达到六年,并且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H-1B签证还可进一步延期。如果雇主愿意,雇主可赞助H1B身份的外籍员工申请绿卡。 


如果在H-1B身份的外籍员工辞职或解雇,该外籍员工必须申请并获得另一个非移民身份或离开美国。在签证到期前,如果雇主辞退外籍员工,该雇主需负责为外籍员工支付回国的机票费用。如果外籍员工选择辞职,这一规定不适应。


H-1B首次获签的在美国居留时限是三年,三年期满后还可以申请延期再续三年,总计在美国的最长时限可以达到六年。


 H1B如何实现孩子的美国梦 


H1B签证本身不会帮你获得绿卡,H1B不是大家送孩子终极目的,更多父母省吃俭用的目的是为了让孩子移民美国,而你获得绿卡的途径依旧会在职业移民的大类中选择,常见的途径则大多数要经申请PERM阶段,然后通过EB-2或者EN-3类职业移民移民美国。


常见的途径则大多数要经PERM阶段。

下面说说什么是PERM。

说到PERM,就必须先说说劳工证的概念。

所谓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简称LC)又称「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美国政府为了保护其国内的劳工市场,不受移民冲击,所制定的相关移民政策。换句话说, 劳工证是美国劳工部(DOL)给美国移民局(USCIS)的一个证明,证明如果该外国人在美国获得永久性工作,并不会夺走美国工人(美国公民,永久居民或 某些有特殊工作许可的外国人)的工作机会。


PERM(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Process,简称PERM)则是美国政府于2005年3月28日制定的关于劳工卡申请的全新程序。


根据PERM法,从2005年3月28日以后,所有的劳工卡申请,将不再采用以前传统的劳工证或RIR程序来处理,而必须通过PERM程序来提交。为区分传统的劳工证申请程序,我们又称当前新的劳工证申请程序为PERM劳工证申请程序,简称PERM劳工证。


根据劳工证的相关法的规定,劳工证的目的很简单,雇主为外国劳工申请劳工卡时,需进行一系列的招聘活动以测试工作市场,证明找不到符合最低标准的美国工人。换句话说,只要有符合最低标准的美国工人想为雇主工作,雇主就要去雇这个美国工人,而不能雇这个外国劳工。另外,雇用外国劳工不会损害其它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环境,即雇主不可廉价雇用外国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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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的讲

PERM的申请过程主要考量的点在于:

在目前此职位的普遍工资下,雇佣不到符合此职位资质的美国工人;

雇佣此外国员工不会影响到同等被雇佣的美国员工的薪水和工作状态。


新的PERM劳工证申请程序和之前传统的劳工卡申请程序的主要区别在于,在PERM申请程序中,雇主通过网络提交PERM申请,当然雇主也可以选择通过邮寄的方式申请。网络申请仅仅是递交PERM劳工证申请,雇主不需另外提交任何招聘记录,应聘人员的简历,招聘结果以及最终招聘报告。但是雇主在提交劳工卡申请前,必需准备好所有的招聘活动证明文件以备劳工部核查(Audit)。劳工部的主审官员(CO)有权核查每个申请。如果主审官认为申请中有任何不符合规定之处,可向雇主发出核查通知,要求雇主加以说明。雇主应在劳工部发出核查通知后30天内,提交所有要求的证明文件。否则,申请自动否决,而雇主在六个月之内不得提出同样的申请。如果申请因为某种原因遭到否决,雇主可向有关部门上诉。劳工部(DOL)一般在45至60天内,对PERM劳工证申请作出裁定。但是最近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劳工证的审理有缓慢的趋势。由于目前申请人众多,规定日益严格,雇主在提出申请之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劳工证的设立,主要针对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和第三优先(EB-3)。这两类职业移民的申请,都必须首先申请劳工证,唯一的例外是通过第二优先的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移民,它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即可直接申请移民。 


另外,劳工证是由美国雇主根据其所需工作要求,为外国劳工提出的申请,因此外国劳工无论在美国境内或境外,美国雇主都可为其申请劳工证,前提是此外国劳工需符合应征的各项条件。 


在劳工卡获得批准后,其雇主再为申请人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140职业移民申请。从2007年7月16日起,移民局规定了劳工证的有效期,其有效期是劳工证批准后180天。所有的劳工证在批准后,必须在批准后的180天之内向移民局提交I-140职业移民的申请,否则劳工证将失效。劳工证是I-140阶段职业移民申请的重要证明文件,如果该文件失效将无法提出职业移民申请。


在新的规定下,在职业移民申请中,劳工证的受益人和雇主不能更换。新的规定还要求在劳工证申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讼师费等,必须由雇主支付,而不能是雇员支付。


PERM申请到以后,按哪一类职业移民获得身份呢?

最常见的就是EB2和EB3移民。


H1B的终极目标EB-2和EB-3

EB-2,属于职业移民第二优先 (专业/技术人才EB-2): 

这一优先类别的申请人一般包括两种情况: 

(1).申请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申请人拥有学士学位以及至少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2).申请人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拥有特殊技能。特殊技能是指与领域内的其他人相比,申请人拥有更出色的专长。 


EB-2类的名额为每年约40,000个名额(占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以及本年度第一优先类别的剩余名额。 EB-2申请需要工作职位承诺(Job offer)和劳工证(PERM),但以下情况除外: 

(1).申请人获得了基于国家利益的豁免(NIW); 

(2).申请人满足Schedule A Designation的规定; 

(3).符合Labor Market Information Pilot Program的申请。


如果申请需要劳工证,则需要由雇主在批准的劳工证基础上提交I-140申请。

 

国家利益豁免(NIW)的I-140申请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提交。目前,NIW是第二优先类别内被广泛使用的一类申请。 


EB-2申请是指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申请,其申请的职位要求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特殊才能。在某些情况下,学士学位加上五年专业工作经验可被认定与硕士学位相当。


EB-3属于职业移民第三优先 (技术/非技术工人EB-3): 

职业移民的第三优先类别包括熟练工人(Skilled Workers)、学士学位持有人以及其它工人。 第三优先类别的名额也为每年约40,000个(占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以及本年度第一和第二优先类别的剩余名额。 但是,非熟练工人(Unskilled Workers)的名额数不得超过10,000个。 所有第三类别的I-140申请都需要由雇主提交; EB-3也需要申请劳工证,除非申请人是: (1).满足Schedule A Designation的申请条件; (2).符合Labor Market Information Pilot Program的规定。 


EB-3包括三个具体分类: 

(1)、熟练工人:申请人必须能够胜任至少需要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

(2)、拥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以及 

(3)、其它工人:申请人能够胜任不需要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 


EB-3申请是指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申请,其申请的职位要求学士学位,或者拥有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经验(技术工人类别不要求学位)。另一个类别是不需要培训或培训时间不需要超过两年的非技术工人。


PERM规章对不同工作岗位有不同的要求,EB-2及EB-3的工作岗位都有对应的硬件条件。在EB-2和EB-3之间职位选择就尤为重要。 


移民签证的数量对于EB-3类别通常会从出现倒退或者出现对中国,印度和菲律宾的出生者无法申请的情况。每个国家在每个职业移民类别上都有移民签证数量的年度限额。如果某个国家在某个类别上的移民签证申请数额过多,该签证数额就会倒退或使这些国家出生者无法申请。换句话说,如果PERM申请和移民申请(I-140表)都已通过,但是签证数额不对这些外国申请人开放,这些外国人就没有资格提交身份调整申请或者通过领事馆程序获取合法的永久居住权。


有时候,EB-2签证数量也会倒退。在一年的某段时间内,由于过量申请提交,该签证数量就变得没有名额。察看移民签证是否还有名额,请到以下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处的网址进行了解: http://travel.state.gov/visa/bulletin/bulletin_1770.html


通常情况下,如果出现排期现象

EB-2类别所需等待时间要短于EB-3,但是现在由于大量积累,在很长时间中国的EB-2类等待日期长于EB-3A/B类。根据外国人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如果没有签证名额,就必须等待名额,才能提交身份调整申请(I-140表),或完成领事馆程序而获取合法的永久居住权。因此,是否有签证名额对于外国人选择提交EB-2还是EB-3申请的决定具有重要影响。


对于EB-2,EB3详细的申请标准,以及需要满足的条件,欢迎大家来我处咨询。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致电我们,并把简历和相关工作岗位发送给我们进行评估。


本文鸣谢张哲瑞讼师事务所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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